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通用名稱: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1279
生產企業: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過敏性與炎癥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跖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丙酸倍氯米松。 |
黃連、大黃、梔子、黃芩、菊花、連翹、蔓荊子(炒)、荊芥穗、薄荷、黃柏、防風、白芷、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輔料為淀粉、薄膜包衣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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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上海通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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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31021279 |
國藥準字Z2008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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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適用于過敏性與炎癥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跖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
散風清熱、瀉火止痛。用于風熱上攻、肺胃熱盛所致的頭暈目眩、攀發火眼、牙齒疼痛、口舌生瘡、咽喉腫痛、耳痛耳鳴、大便秘結、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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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處,一日2-3次,必要時予以封包。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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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對細菌、真菌、病毒感染癥,可使感染惡化。 2、對本品和其他皮質激素有過敏史患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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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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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適用于過敏性與炎癥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跖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
散風清熱、瀉火止痛。用于風熱上攻、肺胃熱盛所致的頭暈目眩、攀發火眼、牙齒疼痛、口舌生瘡、咽喉腫痛、耳痛耳鳴、大便秘結、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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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易引起紅斑、灼熱、丘疹、痂皮等。 2、長期用藥可出現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多毛,毛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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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不宜長期大面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大面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 2、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面積僅占體表面積的5%-10%可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 3、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藥一周后癥狀未緩解,應向醫師咨詢。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尚未在妊娠婦女進行足夠的,嚴格對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媛期間,只有當用藥的可能獲益超過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才能使用本品。孕婦不能大面積、大量或較長時間使用本品。 (2)局部使用皮質類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測岀藥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慎用本品。 7、兒童用藥:本品不推薦用于12歲以下的兒科病人,由于兒童皮膚表面積與體重的比率比高于成人,因此兒科病人對局部皮質類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HPA)的抑制和庫欣綜合征。有報道顯示兒童應用本品可出現HPA軸抑制、庫欣綜合征和煩內高壓。兒童HPA軸抑制的表現包括線性生長延遲、體重增加延緩、血皮質醇水平低及對ACTH刺激缺乏反應。顱內高壓表現為囟門膨出、頭痛及雙側視神經乳頭水腫。 8、老年用藥: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9、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
1.忌食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 3.有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虛患者,大便溏軟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3天后癥狀未改善,或出現其他嚴重癥狀時,應到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