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色素C注射液
通用名稱:細胞色素C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3021151
生產企業: 浙江萬晟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種組織缺氧急救的輔助治療,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藥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兒窒息、嚴重休克期缺氧、腦血管意外、腦震蕩后遺癥、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難和各種心臟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細胞色素C。 |
川貝母、枇杷葉、桔梗、陳皮、水半夏、北沙參、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腦。輔料為蔗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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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浙江萬晟藥業有限公司 |
廣州白云山潘高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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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33021151 |
國藥準字Z44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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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用于各種組織缺氧急救的輔助治療,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藥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兒窒息、嚴重休克期缺氧、腦血管意外、腦震蕩后遺癥、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難和各種心臟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療。 |
清熱潤肺,止咳平喘,理氣化痰。適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悶,咽喉痛癢,聲音沙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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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靜脈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靜脈注射時,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勻后緩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后靜脈滴注。 2、兒童: (1)肌注:<1歲,每次1.5-7.5mg;1-8歲,每次15mg;>9歲,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靜注:<1歲,每次7.5mg;1-8歲,每次7.5mg-15mg;>9歲,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靜滴:<8歲,每次15mg;>9歲,每次15-30mg,每日1次。 |
口服,一次22g(約一湯匙),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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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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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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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種組織缺氧急救的輔助治療,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藥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兒窒息、嚴重休克期缺氧、腦血管意外、腦震蕩后遺癥、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難和各種心臟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療。 |
清熱潤肺,止咳平喘,理氣化痰。適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悶,咽喉痛癢,聲音沙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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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過敏反應,也可因制劑不純,混有熱原而引起熱原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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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用藥前需做過敏試驗。皮試劃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膚上,用針在其上刺扎一下(單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內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內注射。均觀察15-20分鐘,單刺者局部紅暈直徑10mm以上或丘疹直徑>7mm以上,多刺和皮內注射者紅暈直徑15mm以上或丘疹直徑10mm以上為陽性。皮試陽性者禁用。 2、中止用藥后再繼續用藥時,過敏反應尤易發生,須再做皮試,且應用用藥量較小的皮內注射法。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4、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5、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6、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
1.忌食辛辣、油膩食物。 2.適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現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質粘,不易咯出。 3.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糖尿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兒童、孕婦、老年體弱者慎用,并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服藥期間,若患者出現高熱,體溫超過38℃,或出現喘促氣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顯增多者應到醫院就診。? 7.服用7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8.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