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散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散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30213
生產企業: 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由真菌與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間癬與腹股溝癬、尿布疹一般與霜劑聯合交替用藥。此外,撒于鞋襪也可預防足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輔料為滑石粉、微粉硅膠、氧化鋅。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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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 |
山東健康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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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0930213 |
國藥準字H19999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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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由真菌與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間癬與腹股溝癬、尿布疹一般與霜劑聯合交替用藥。此外,撒于鞋襪也可預防足癬。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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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適量藥粉于患處。一日2次。若與霜劑聯合用藥,一日分別用散劑和霜劑各1次。撒于鞋襪做預防用時,一日1次。根據感染部位及對藥物的敏感性,療程可為2~6周。在所有癥狀消失后,應繼續用藥一周,以防復發。 |
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癥狀消失后應繼續用藥7天,以防復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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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對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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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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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由真菌與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間癬與腹股溝癬、尿布疹一般與霜劑聯合交替用藥。此外,撒于鞋襪也可預防足癬。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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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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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9.出現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咨詢醫生。10.應注意衛生,控制感染及重復感染因素。11.本品含有滑石粉,其良好的吸濕性有助于保持干爽,但要避免吸入本品以防止氣管刺激。特別是用于嬰兒和兒童治療時,小心使用本品以防止兒童吸入。12.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如意外大量吸入本品,可能引起氣管堵塞。使用支持療法和供氧的方法治療呼吸暫停。如果呼吸抑制,應考慮氣管插管,去除堵塞的物質,以及輔助呼吸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復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