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939
生產企業: 江西杏林白馬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鹽酸特比萘芬0.1克,輔料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份為全反式維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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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江西杏林白馬藥業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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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83939 |
國藥準字H2005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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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適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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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涂敷于患處及其周圍,每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 |
局部外用。洗凈患處后,取適量本品涂于患處,每晚睡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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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特比萘芬或萘替芬過敏者禁用。 |
1.對維生素A衍生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3.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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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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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適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
尋常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皮損,老年性、日光性或藥物性皮膚萎縮,魚鱗病及各種角化異常及色素過度沉著性皮膚病、銀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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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癥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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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僅供皮膚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內,要避免與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觸。2.皮膚涂敷后不必包扎。3.連續用藥4周后,若癥狀無改善,則請再到醫院就診。4.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5.開放性傷口不宜使用本品。 |
1.本品應遠離眼部。2.不宜使用于皮膚皺折部位。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