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通用名稱:足光散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433
生產企業: 國藥集團武漢中聯四藥藥業有限公司(武漢中聯集團四藥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臭汗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楊酸、苯甲酸、硼酸、苦參 |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昔洛韋,化學名為:9-[(2-羥基乙氧基)甲基]鳥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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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國藥集團武漢中聯四藥藥業有限公司(武漢中聯集團四藥藥業有限公司) |
湖南五洲通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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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0025433 |
國藥準字H20066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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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臭汗癥 |
用于單純皰疹或帶狀皰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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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藥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藥粉20克加熱水500-750毫升,攪拌,溶解,放溫,趁熱浸泡患處20-30分鐘,一日1次,連續三日為一療程。 |
涂患處。小兒與成人均每4小時1次,每日5次,夜間無需使用,連續用藥5日。若5日后仍未治愈,療程可額外延長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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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皰型、糜爛型手足癬禁用。兒童、孕婦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對阿昔洛韋或丙烯乙二醇過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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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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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臭汗癥 |
用于單純皰疹或帶狀皰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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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部分病人可能會出現短暫的灼熱或刺痛感。約11%的病人出現皮膚輕度干燥和鱗片樣改變。少數病人曾有紅斑和瘙癢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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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4.用藥一次,觀察3日,無不良反應,可連續使用3次;如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5.對本品過敏,過敏體質者慎用。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本品不推薦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陰道,因為可能會引起刺激。應特別注意避免接觸到眼睛。2嚴重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如AIDS病人或骨髓移植的病人),對于此類患者,在對任何感染進行治療前應咨詢醫生。3本品為外用藥,不可內服。4涂藥時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藥部位如有灼熱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需咨詢醫生。6請將藥物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