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1022148
生產企業: 遂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 |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每片含氨肽素0.2g,氨茶堿0.02g,馬來酸氯苯那敏0.0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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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遂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遼寧金丸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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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41022148 |
國藥準字H2102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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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
用于銀屑病(牛皮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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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膚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早晚各1次,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涂擦于患處,一日1次,患甲松動后(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后再用仍然有效。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兒童酌減或遵醫囑。服用本品起效時間為1—2周,大部分患者6—8周療效顯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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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對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過敏者禁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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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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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
用于銀屑病(牛皮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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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未見有關不良反應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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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復感染。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咨詢醫生。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
服藥期間不得駕駛車、船或操縱危險的機器或高空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