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促皮質素
通用名稱:注射用促皮質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2021216
生產企業: 天津市生物化學制藥廠
功能主治:活動性風濕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支氣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瘡,尋常狼瘡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成份:促皮質素,加適宜的賦形劑經冷凍干燥的無菌制品。 |
地黃、山藥、酒萸肉、茯苓、牡丹皮、澤瀉、桂枝、附子(炙)、牛膝(去頭)、鹽車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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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天津市生物化學制藥廠 |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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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2021216 |
國藥準字Z1202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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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活動性風濕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支氣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瘡,尋常狼瘡 |
溫補腎陽、化氣行水。用于腎虛水腫,腰膝酸軟,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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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內注射,一次25單位(1支),一日2次。2、?靜脈滴注,臨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應用。一次12.5~25單位,一日25~50單位。3、?促皮質素興奮試驗: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質素20~25單位,靜脈持續滴注8小時,滴注前后采血測血漿皮質醇,觀察其變化,或留滴注促皮質素日尿液測尿游離皮質醇或17-羥皮質類固醇,與前一日對照值相比較。 |
口服。一次4~5g(20~2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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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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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至今仍未制訂安全有效的應用標準,長期使用部分兒童生長停滯。老人用藥: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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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動性風濕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支氣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瘡,尋常狼瘡 |
溫補腎陽、化氣行水。用于腎虛水腫,腰膝酸軟,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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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促皮質素能刺激腎上腺皮質,使其增生、重量增加,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多,主要為糖皮質激素(皮質醇)。鹽皮質激素(醛固酮)在用藥初期有所增加,繼續用藥即不再增加。腎上腺雄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也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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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粉針劑使用時不可用氯化鈉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鈉中靜脈點滴。2.由于促皮質素能使腎上腺皮質增生,因此促皮質素的停藥較糖皮質類固醇容易,但應用促皮質素時皮質醇的負反饋作用,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對應激的反應能力降低,促皮質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體功能減退,因而停藥時也應逐漸減量。3.有下列情況應慎用: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化膿性或霉菌感染、胃與十二指腸潰瘍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
1.孕婦忌服;2.忌食生冷食物;3.不宜與感冒藥同時服用;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等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服用后如出現頭暈、心悸、失眠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