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金黃散
通用名稱:如意金黃散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5021583
生產企業: 呼倫貝爾松鹿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消腫止痛。用于熱毒瘀滯肌膚所致瘡癤腫痛,癥見肌膚紅、腫、熱、痛,亦可用于跌打損傷。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姜黃、大黃、黃柏、蒼術、厚樸、陳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全反式維A酸。其化學名稱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環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
生產企業 |
呼倫貝爾松鹿制藥有限公司 |
山東良福制藥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15021583 |
國藥準字H20083494 |
|
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消腫止痛。用于熱毒瘀滯肌膚所致瘡癤腫痛,癥見肌膚紅、腫、熱、痛,亦可用于跌打損傷。 |
適用于痤瘡、扁平苔癬、白斑、毛發紅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為銀屑病、魚鱗病的輔助治療,也可用于治療多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種皮膚病。同時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并可作為維持治療藥物。 |
|
用法用量 |
外用。紅腫,煩熱,疼痛,用清茶調敷;漫腫無頭,用醋或蔥酒調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調敷。一日數次。 |
1,用于皮膚疾病的治療。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治療。口服,按體表面積每天45mg/㎡,每日最高總量不超過0.12g,分2~4次服用,療程4~8周。根據治療反應調整用量,達完全緩解后,還應給予標準化治療。 |
|
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對本藥成分過敏的病人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熱解毒,消腫止痛。用于熱毒瘀滯肌膚所致瘡癤腫痛,癥見肌膚紅、腫、熱、痛,亦可用于跌打損傷。 |
適用于痤瘡、扁平苔癬、白斑、毛發紅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為銀屑病、魚鱗病的輔助治療,也可用于治療多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種皮膚病。同時用于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APL),并可作為維持治療藥物。 |
|
藥理作用 |
尚不明確。 |
1、唇炎、黏膜干燥、結膜炎、甲溝炎、脫發。2、高血脂,多發生于治療后2-3個月。3、引起胚胎發育畸形。4、肝功能受損。5、其他:可出現頭痛、頭暈(50歲以下者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脫屑以及對光過敏、皮膚色素變化等。 |
|
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外用藥,不可內服。2.用畢洗手,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瘡癤較重或局部變軟化膿或已破潰者應去醫院就診。6.全身高熱者應去醫院就診。7.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用藥后局部出現皮疹等過敏表現者應停用。8.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服用本品治療APL,應在有經驗的血液科醫生嚴格監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現不良反應時,應控制劑量或與谷維素,V,VB等服用,可使頭疼等癥狀減輕或消失。在治療嚴重皮膚病時,可與皮質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