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熱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稱:清熱解毒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7771
生產(chǎn)企業(yè):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fā)熱面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dǎo)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銀花、玄參、地黃、連翹、梔子、甜地丁、黃芩、龍膽、板藍根、知母、麥冬。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輔料為淀粉、羥丙甲纖維素、硬脂酸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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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企業(yè) |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
山西振東安特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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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0027771 |
國藥準字H1402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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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fā)熱面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guān)節(jié)痛、神經(jīng)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jīng)、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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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兒童酌減;或遵醫(yī)囑。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時每6-8小時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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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1.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綜合征、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以及對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熱鎮(zhèn)痛藥過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腸活動性潰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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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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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fā)熱面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guān)節(jié)痛、神經(jīng)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jīng)、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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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不明確。 |
1.可見惡心、嘔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適、頭暈、頭痛、嗜睡、耳鳴、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哮喘、皮膚瘙癢、下肢水腫。2.可見視力模糊或視力障礙、聽力減退、腹瀉、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見胃腸出血、腎損害、過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無力、血象異常、肝功能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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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風(fēng)寒感冒者不適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服用。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服用。6.發(fā)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yīng)去醫(yī)院就診。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yīng)去醫(y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3.下列情況患者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4.兒童用量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fù)方抗感冒藥)。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yīng),應(yīng)立即就醫(yī)。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9.本品性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