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膠囊
通用名稱:布洛芬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3023510
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制藥總廠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輔料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甲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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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哈藥集團制藥總廠 |
沈陽澳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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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3023510 |
國藥準字H2004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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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
周圍神經病變。糖尿病神經障礙、多發性神經炎及因缺乏維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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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復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據年齡、癥狀酌情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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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過敏偶有皮疹發生(發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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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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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
周圍神經病變。糖尿病神經障礙、多發性神經炎及因缺乏維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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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
藥理作用本品是一種內源性的輔酶B12,參與一碳單位循環,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轉甲基反應過程中起重要作用。動物實驗發現本品比氰鈷胺易于進入神經元細胞器,參與腦細胞和脊髓神經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進葉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謝,且促進核酸和蛋白質合成作用較氰鈷胺強。本品能促進軸突運輸功能和軸突再生,使鏈脲霉素誘導的糖尿病大鼠坐骨神經軸突骨架蛋白的運輸正常化,對藥物引起的神經退變具有抑制作用,如阿霉素、丙烯酰胺、長春新堿引起的神經退變及自發高血壓大鼠神經疾病等。在大鼠組織培養中發現本品可以促進卵磷脂合成和神經元髓鞘形成。本品能使延遲的神經突觸傳遞和神經遞質減少恢復正常,通過提高神經纖維興奮性恢復復終板電位誘導,能使飼以膽堿缺乏飼料的大鼠腦內乙酰膽堿恢復到正常水平。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在大鼠和小鼠致畸敏感期經口給予本品0.2、2.0、20mg/kg/d,胎仔和新生仔中未見異常和致畸征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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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如果服用一個月以上無效,則無需繼續服用。2.從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員,不宜長期大量服用本品。3.本品開封后,應避光、避濕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