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1450
生產企業: 廣東華潤順峰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薄荷腦、水楊酸甲酯、樟腦、桉油、丁香酚。輔料為液狀石蠟、葉綠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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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廣東華潤順峰藥業有限公司 |
上海旭東海普南通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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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44021450 |
國藥準字Z32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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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
清涼,止痛,驅風,止癢。用于蚊蟲叮咬及傷風感冒引起的頭痛,頭暈,暈車不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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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癥狀消失后應繼續用藥7天,以防復發。 |
外用,涂擦于患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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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燙傷(尤為水瘡破后易產生刺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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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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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
清涼,止痛,驅風,止癢。用于蚊蟲叮咬及傷風感冒引起的頭痛,頭暈,暈車不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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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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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復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孕婦和三歲以下兒童慎用。2.皮膚有燙傷、損傷及潰瘍者禁用。3.涂藥時注意不要將藥誤入眼內。4.外搽后皮膚出現皮疹瘙癢者應停用。5.瓶蓋宜擰緊,以防止藥物揮發。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