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黃口服液
通用名稱:銀黃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2023964
生產企業: 吉林敖東延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銀花提取物、黃芩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其化學名稱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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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吉林敖東延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廣州白云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藥總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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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2023964 |
國藥準字H2000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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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可用于慢性關節炎癥(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后的疼痛和炎癥;耳鼻咽部炎癥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等癥狀的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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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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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1對本品、乙酰水楊酸或對其他非甾體類藥過敏者禁用。2活動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潰瘍活動期的患者禁用3嚴重的肝功能不全、嚴重的腎功能障礙(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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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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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薦用于兒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目前尚未通過實驗證實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目前也未證實本品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同樣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應嚴格遵照醫囑,醫生可根據情況適當減少用藥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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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可用于慢性關節炎癥(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后的疼痛和炎癥;耳鼻咽部炎癥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等癥狀的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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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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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忌煙酒、辛辣、魚腥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糖尿病有高血壓病、肝病、腎病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扁桃體有化膿或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在治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罕見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癥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于可逆性病變。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