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味黨參丸
通用名稱:十八味黨參丸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55618
生產企業: 西藏林芝宇拓藏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消炎止痛,愈瘡瘍、除黃水。用于痹病,“岡巴”病,四肢關節紅腫疼痛,伸屈不利,濕疹,牛皮癬,陷蝕癬,癘痛,亞瑪蟲病及麻風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藏黨參、鐵棒錘、決明子、黃堇、渣馴膏、藏草蒲、寬筋藤、訶子(去核)、手參、毛訶子、乳香、麝香等十八味。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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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西藏林芝宇拓藏藥有限責任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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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0055618 |
國藥準字H10983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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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消炎止痛,愈瘡瘍、除黃水。用于痹病,“岡巴”病,四肢關節紅腫疼痛,伸屈不利,濕疹,牛皮癬,陷蝕癬,癘痛,亞瑪蟲病及麻風病。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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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飯后服用,一次4丸,一日3次。 |
1.皮膚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早晚各1次,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 2.指(趾)甲感染 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涂擦于患處,一日1次,患甲松動后(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 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后再用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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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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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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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炎止痛,愈瘡瘍、除黃水。用于痹病,“岡巴”病,四肢關節紅腫疼痛,伸屈不利,濕疹,牛皮癬,陷蝕癬,癘痛,亞瑪蟲病及麻風病。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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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不明確。 |
本品系廣譜抗真菌藥。其作用機制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對皮膚癬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對某些格蘭陽性球菌有一定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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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請遵醫囑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復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 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咨詢醫生。 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 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