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羥氨芐膠囊
通用名稱:頭孢羥氨芐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368
生產企業: 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制劑,不宜用于重癥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羥氨芐,其化學名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羥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梨。輔料為蔗糖、構櫞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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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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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83368 |
國藥準字Z2016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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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制劑,不宜用于重癥感染。 |
清肺熱,潤燥止咳。用于干咳,久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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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兒童常用量:一次按體重15~20mg/kg,一日2次。A組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及扁桃體炎每12小時15mg/kg,療程至少10天;成人腎功能減退者首次劑量為1.0g飽和量,然后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予以延長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時,分別每12小時、24小時和36小時服藥0.5g。 |
開水沖服,一次9~15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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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有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史者和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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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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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制劑,不宜用于重癥感染。 |
清肺熱,潤燥止咳。用于干咳,久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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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5%,以惡心、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為主,少數患者尚可發生皮疹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也可出現尿素氮、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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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霉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霉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有腎功能減退者慎用本品。3.應用頭孢羥氨芐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轉移酶、門冬氨基酸轉移酶和堿性磷酸酶可有短暫性升高。4.頭孢羥氨芐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適當減量。5.每日口服劑量超過4g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膩食物。 2.本品適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現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質粘,不易略出。 3.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糖尿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證無改善,應停止服用,去醫院就診。 5.服藥期間,若患者出現高熱,體溫超過38'C,或出現喘促氣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顯增多,痰由白變黃者應到醫院就診。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