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補液鹽散(Ⅱ)
通用名稱:口服補液鹽散(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1722
生產企業: 北京北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鈉1.75克、氯化鉀0.75克、枸櫞酸鈉1.45克、無水葡萄糖10克。 |
廣藿香,香糯,白芷,紫蘇葉,蒼術,丁香,陳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輔料為大豆油,PEG400,甘油,明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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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北京北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
山西黃河中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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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1021722 |
國藥準字Z20044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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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
祛暑化濕,解表和中。用于內蘊濕滯,受暑感寒引起的惡寒發熱,頭痛無汗,四肢酸懶,惡心嘔吐,腹痛腹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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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 (1)治療輕中度失水: ①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6小時內飲完,以后酌情調整劑量; ②中度失水,開始時50ml/kg,6小時內飲完,其余應予靜脈補液。 (2)治療急性腹瀉: ①輕度腹瀉,每日50ml/kg; ②嚴重腹瀉,應以靜脈滴注為主,直至腹瀉停止。 2小兒治療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小時內服用,直至腹瀉停止。中度脫水應以靜脈補液為主。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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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尿或無尿;2嚴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時應靜脈補液;3嚴重腹瀉,糞便量超過每小時30ml/kg,此時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夠量的口服補液鹽;4葡萄糖吸收障礙;5由于嚴重嘔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腸梗阻、腸麻痹和腸穿孔。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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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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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
祛暑化濕,解表和中。用于內蘊濕滯,受暑感寒引起的惡寒發熱,頭痛無汗,四肢酸懶,惡心嘔吐,腹痛腹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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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高鈉血癥;2水過多;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應立即停藥。3嘔吐,多為輕度。常發生于開始服用時,此時可分次少量服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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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一般不用于早產兒。2隨訪檢查:①血壓;②體重;③血電解質(主要為Na+和K+);④失水體征;⑤糞便量。3嚴重失水或應用本品后失水無明顯糾正者需改為靜脈補液。嬰幼兒應用本品時需少量多次給予,當劑量超過每日100ml/kg時,需給予飲水、以免發生高鈉血癥。尚不明確。老年人應用本品無特殊注意事項。 |
1.飲食宜清淡; 2.孕婦慎用; 3.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應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嬰幼兒,年老體虛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三天后癥狀無緩解,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