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時候輸液需要皮試呢?皮試究竟有什么作用
并不是所有的過敏藥物都需要皮試,一種是規定必須皮試的藥物,另外是情形比較特殊的時候。維生素B1注射液、糜蛋白酶、頭孢替唑鈉、清開靈、中諾嘉林、門冬酰胺酶、有機碘造影劑、細胞色素C、鹽酸普魯卡因、皮傷風抗毒素血清、結核菌素、鏈霉素、青霉素類等藥物必須做皮試試驗。
一些藥物在臨床使用的過程中有可能會發生過敏反應,例如細胞色素C、鏈霉素、青霉素等,過敏性休克、哮喘、血管神經性水腫、發熱、皮炎、蕁麻疹、皮疹等,其中,過敏性休克最為嚴重,有可能會導致死亡,為了預防過敏性反應的發生,特別是嚴重的過敏反應,規定某些容易產生過敏性反應的藥物,在使用以前必須先進行皮試,若呈現出陽性,就不可以使用,如果呈現出陰性,就可以使用。這樣就能完全避免這些藥物所造成的過敏反應,減少對人體的直接危害。
三、皮試的注意事項
1.在皮試以前,不要隱瞞自己的過敏情況。在進行皮試以前,應當先詢問病人的用藥情況和過敏史,病人不應當隱瞞自己的情況,應告知自己是否有家族過敏史或者對某一類藥物是否過敏。
2.因為每個人的身體情況不一樣,在用藥的時候,很有可能會發生過敏反應,皮試只可以對速發型的過敏反應進行篩查,對于遲發型、緩發型的過敏反應,皮試的篩查效果并不好,因此,在用藥的過程中必須認真的觀察,假如身體稍微有些不適,就應當及時的告知醫生。
4.輸液停藥三天以后,然后再重新使用該藥物,也必須重新做皮試。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不可以僅依靠皮膚過敏試驗就下診斷,皮膚試驗只是證實性的,而不是診斷性的,試驗的結果必須和患者的臨床表現、病史和其余的試驗結果進行綜合性分析,才可以做出最終的判定。所以對于皮試結果往往還需要慎重分析診斷。
溫馨提示:
請不要迷信專家,專家說的對不對,是需要后續的臨床試驗去不斷檢驗的,而且必定會有一些專家建議會被證偽。也不要蔑視專家,因為指南制定出來之前我們需要按照專家的意見去做,而且指南的制定首先要參照專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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