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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80008
功能主治:養心補脾、益氣安神。用于廣泛性焦慮癥心脾兩虛證,癥見善思多慮不解、失眠或多夢、心悸、食欲不振、神疲乏力、頭暈、易出汗、善太息、面色萎黃、舌淡苔薄白、脈弦細或沉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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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391
功能主治:用于腦出血、腦手術、腦外傷、腦動脈硬化等引起的意識障礙。亦可用于老年性癡呆、慢性記憶障礙、抑郁癥、酒精中毒、新生兒缺氧癥、小兒智力發育障礙及兒童遺尿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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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310
功能主治: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可用于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其表現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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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0160
功能主治: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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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512
功能主治:奧氮平適用于精神分裂癥及其它有嚴重陽性癥狀和/或陰性癥狀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維持期的治療,也可緩解精神分裂癥及相關疾病的繼發性情感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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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2330
功能主治: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維思通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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