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的某些朝代,男子擁有絕對的地位,女子不過是男子的附屬品,毫無自由地位可言。在男權社會前期,女人們是擁有自由的,如唐代,無論在戀愛,還是在婚姻上都享有一定的自由。
但是到了后來,男權越來越膨脹,在私有制社會中,男子對女子已經形成壓迫之勢,什么三從四德,立貞節牌坊就都有了。
古代,生個兒子可不得了,賜一塊美玉給他玩;生了女兒就很沮喪,只給她一塊瓦片就可以了。當中國封建壓抑情況越演愈烈,對女子的性壓迫也愈發加重,社會給女子套上了無形的枷鎖。到了宋朝中期,推行程朱理學“存天理,滅人欲”的那一套,提倡封建的貞操觀??斩吹男问浇d,讓無數少女魂歿貞節牌坊之下。
在歐洲中世紀也有類似變態現象,男子外出打仗,女子要為夫守節,穿上特殊的內褲,讓女子不能與他人私通。中國古代的男子一方面要求女子為他們恪守貞操,以保證養育確是出自他的血統的子女以繼承私有財產,另一方面又認同女子大肆賣淫,供男性享受,這真是極大的矛盾與諷刺。在古代歷史上,賣淫業久盛不衰,禁而復熾,其中也飽含了許多女子的辛酸。
宋代的女子纏足,三寸金蓮,只是為了滿足當時社會男人們一種變態的審美觀,也足顯女性被壓迫。被卑劣社會的風氣所擠壓的婦女們,在三尺纏足帶的束縛下悲啼呻吟,卻無可奈何。
古人提倡女子纏足無非有三個目的:一是為了使女子不能出遠門,只能在家里乖乖地侍候丈夫;二是表示身份高貴,脫離勞動;三是將小足作為一種性感的象征,供男子“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這種卑劣的社會風氣讓人揪心有憤怒,同為人存在這個世界上,何必相互制約壓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