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骨與關節結核一般治療
一、治療
目前仍主張全身治療和局部治療相結合。前者包括適當休息、加強營養和抗結核藥物治療。常用的抗結核藥物有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霉素、乙胺丁醇、對氨基水楊酸鈉等,其中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等療效好,副作用少,常作為治療結核的一線藥物。因鏈霉素對第Ⅷ對腦神經損害較大,故應慎用。藥物治療應該遵循早期、聯合、足量及全程的用藥原則,整個療程的用藥時間不少于9~12個月。每天用藥需要2種或2種以上的藥物同時應用,持續4~8周更換其中1種藥物,如此交替使用。局部治療主要有對受累肢體的制動和手術治療。通常采取皮膚牽引或石膏固定,使受累肢體保持在功能位休息,待疼痛和肌肉痙攣明顯緩解之后,可適當進行功能練習。手術治療的方法較多。如病灶清除,滑膜切除、關節融合、脊髓減壓及截骨矯形等。通常根據病變部位、病程的階段、藥物治療反應和是否有合并癥等,選擇手術方法,諸如椎體結核出現脊髓受壓的癥狀與體征。就應及時手術治療,在清除病灶的同時,還需做脊髓減壓。然而。病灶清除術是最常用的手術,在抗結核藥物和全身支持療法的輔助下,通過不同的手術途徑,顯露及進入病灶,清除死骨和壞死的軟骨、干酪樣物質、肉芽組織及膿液,可明顯縮短療程,防止并發癥和保留關節及肢體功能,術后繼續用藥物治療,可使骨、關節結核徹底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