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彌散性血管內凝血一般治療
一、治療
1.除去病因:積極治療原發病。本病有時很難與維生素K缺乏合并其他原因的血小板減少癥鑒別,故對可疑病例應靜脈給維生素K1 0.5~l毫克。
2.輸新鮮血漿和血小板,以補充凝血因子。
3.出血重者,應及時換血治療,以補充足夠的凝血因子和血小板,清除原發病的毒素和纖維蛋白裂解產物。
4.改善微循環和糾正電解質紊亂
(1)低分子右旋糖酐:多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擴充血容量,不但可以修復破損的血管內皮還可以改善微循環,但在DIC晚期心功能不良時慎用。10~15ml/kg靜滴,2~3次/d。
(2)及時糾正酸中毒:對重危患兒出現的酸中毒應及時予以糾正。
3.抗凝療法
(1)肝素:抗凝療法首推肝素,早期高凝狀態是肝素的最佳使用期,在纖溶亢進期應與抗纖溶劑及補充凝血因子合用。推薦量為0.25~0.5mg/kg,溶于10%葡萄糖液10~15ml 于1h內靜脈滴入,必要時每4~6小時重復1次。有效者漸減量。如用肝素后出血加重則停用,并用等量硫酸魚精蛋白中和。
小劑量肝素法:0.05~0.5mg/kg。
法安明 (達肝素鈉)半衰期長,200U/kg皮下注射,1次/d,或100U/kg,2次/d。早期使用小劑量肝素,20U/kg,皮下注射,2~3次/d。
監測凝血時間,維持20~30min(試管法)。
(2)ATⅢ:加強肝素的作用,30U/(kg·d),靜脈滴注。
(3)抗血小板凝聚藥:常用雙嘧達莫(潘生丁),每次5~10mg/kg,1~2次/d。
4.纖溶抑制劑 高凝期和消耗低凝期忌用,繼發纖溶亢進是嚴重出血主要原因時,與肝素合用,常用氨基己酸及抑肽酶。
5.補充療法 在DIC得到控制、肝素化后進行,以免促進凝血、加重DIC。主要補充被消耗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新鮮血(6h內)、血漿、血小板。
二、預后
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是許多疾病的晚期表現,一旦發生DIC,則治療效果差,病死率高。